一、建議繳費通知單必須包含前期欠繳費用期間及欠繳金額,勿只顯示本期應收金額,避免讓欠繳費用者以為只需繳交當月費用既可。
二、繳費通知單加註「住戶繳費請索取收據」字樣,並於管理中心明顯處張貼 [繳費請索取收據] 告示牌,再次提醒住戶繳費應索取收據。
三、臨時收費收據請依序使用不可跳號,請填寫清楚住戶編號、姓名、收款日、繳費期間、代收款人;如為支票請在收據註明支票號碼。
如果填寫錯誤或印刷不良,請加註作廢字樣並留下所有空白聯。
四、以雙子星社區管理系統列印的收費單據如有錯誤或重印,請加註作廢字樣並保留所有聯單作為對帳憑證。
五、管理中心每日下班前統計現金餘額、零用金餘額,現金餘額達到管委會規定的限額前便應存入銀行帳戶。
存款後立即登錄存款金額並重新確認現金餘額及銀行存款餘額與系統的統計餘額相同。
六、善用催繳公告及催繳通知單,催繳公告分區或分電梯公告於電梯或出入口公佈欄,利用公眾輿論及住戶的榮譽心,提醒及督促未繳戶儘速繳交。
七、管理中心每月期末製作繳款統計及欠繳統計表,於每月管理委員會議,報告收費狀況及催繳進度。
八、管理中心應製作財務報表及其輔助報表並保存帳冊資料及原始單據,方便委員會或管理人員之核帳作業或業務交接。
九、變更物業管理公司或總幹事(或大型社區之會計人員)前建議停止收費至少一日,方便結算及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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