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產權承租清單

*操作小密訣:
*選擇 [練習模式] 後放心在作業表單作各種設定檢視其可能的結果,您所作的任何變更皆不會被儲存。
*按下 [結束作業] 後才會詢問是否要儲存異動資料,新手可放心練習。
*產權承租清單經檢查/儲存後立即生效並更新關連檔案但不會影響歷史資料,未檢查直接儲存則不會更新關連檔案。

*資料表格功能選項:
*還原單筆資料: 將正在修正的當筆記錄還原為原值,但是資料表的其他記錄不受影響。
*資料表格回復原狀: 將正在作業的資料全部回復原狀。


社區管理費的收費對象是社區標的物的 [所有權人] 及承租公共設施的 [承租人],實際付費者不管是所有權人或承租人皆有可能住在社區外,付費者甚至有可能是仲介公司或代理人。社區管理委員會必須掌握所有付費者的門牌地址否則無法將各種管理費歸戶列管。[社區產權承租清單] 自 [建物門牌及管理費用明細表] 導入社區產權門牌資料及其應付的管理費用。

作業方式:
由系統目錄 [社區資源] 執行 [社區產權承租清單]
由系統目錄 [功能選項] -> [變更住戶相關資料] 執行 [變更住戶名單或管理費繳款人] 時可以取得更多作業提示。

作業內容:
社區產權承租清單以 [建物門牌及管理費用明細表] 的門牌資料為每一筆建物分別建立 [所有權人] [承租人] 資料,[所有權人] 記錄供記載產權資料,[承租人] 記錄供記載承租資料,社區所需的基本資料諸如連絡電話,居家成員等皆可載入並列印。 此表單另外依照 [起付日期] 及 [止付日期] 可準確地列出管理費用的承擔者。

[社區產權承租清單] 所作的變更會以月份為單位自動建立歷史資料並儲存於 [歷年社區產權承租清單]。

如何建立起始資料: 導入期間才需要建立起始資料

  1. 由 [表單功能選項] 執行 [匯入住戶名單],該項作業可以由 EXCEL 檔案自動匯入[所有權人] [承租人] [所有權人住址] [所有權人電話] [承租人電話]。如果無 EXCEL 資料可供匯入則在每一個門牌的第一筆記錄輸入 [所有權人] 姓名,如果有出租行為則在第二筆記錄輸入 [承租人] 姓名。

  2. 在需要繳管理費的一方填入 [起付日期]。執行 [變更起付日期] 可以統一設定所有記錄的起付日期。
    [起付日期] 設定為92/10/01至92/10/31 皆代表 92年10月份開始繳費。
    [止付日期] 設定為92/11/01至92/11/30 皆代表 92年11月份仍需繳費,12月份開始停繳。

  3. 由 [表單功能選項] 執行 [檢查資料] 可以指出每一項錯誤點,依提示逐一更正至可以通過檢查。
    [檢查資料] 時會將 [年月] 欄位設定為 [作業日期] 的年度月份,如果 [作業日期] 為92/11/05則 [年月] 會被設定為092/11代表當筆記錄為92年11月份的資料。

  4. 參考範例建立公共設施資料。
    1. 由 [資料表格功能選項] 執行 [新增一筆記錄],
      [產權編號] 前兩碼必須使用 PP~PZ 例如 PP01-000-00-1,輸入產權編號後才能見到 [公共設施名稱] 等標示。
      輸入 [公共設施名稱] 例如 公共倉庫。
      [門牌地址] 輸入公共設施門牌地址或其位置例如 地下室1號倉庫,
      立即執行 [重新查詢],系統會自動建立空白的承租人記錄。

    2. 在 [公共設施租金] 處標示租金。

    3. 如果有承租人則在承租人記錄輸入 [承租人],[承租人住址] 及 [起付日期]。

    4. 執行 [檢查資料] 後系統會自動為公共設施設定其他資料,如果承租已經生效則會將公共設施租金歸戶。
      歸戶時先以 [承租人住址] 及 [承租人] 搜尋掛牌產權資料,找到符合的記錄則將租金加入該記錄的 [其他] 欄位。若找不到符合的記錄則將租金加入公共設施承租人記錄的 [其他] 欄位。

如何處理異動資料:

  1. 付費方有變動時,在欲開始付費的一方輸入 [起付日期],停止付費的一方輸入 [止付日期] 並執行 [檢查資料]。
    [起付日期] 設定為92/10/01至92/10/31 皆代表 92年10月份開始繳費。
    [止付日期] 設定為92/11/01至92/11/30 皆代表 92年11月份仍需繳費,12月份開始停繳。
  2. 其他資料有變動時則直接變更資料後執行 [檢查資料]。
    結束作業時系統會自動將異動資料更新 [關連性檔案],[社區管理費] 及 [其他列管費用] 將被複製至 [社區管理費收費記錄]。

由系統目錄 [功能選項] -> [變更住戶相關資料] 執行 [變更住戶名單或管理費繳款人] 時可以取得更多作業提示

第二分頁 [產權及住戶清單範例] 提供更多範例資料

建立次月份作業資料:
第一個月的所有作業資料皆已完備的前提下可由系統目錄 [系統維護] 執行 [建立次月份作業資料],系統將自動建立所有關連性檔案的次月資料,您只要在作業完成後依提示檢查資料既可。

變更所有權人 變更承租人:
統一變更指定範圍內的建物所有權人或承租人。
住戶名單有變動則逐一修正,所有權人及承租人資料不會影響歷史資料。

變更起付日期:
建立起始資料時系統會自動設定起始日期。
建檔後若需統一變更 [起付日期] 時執行 [變更起付日期] 可以統一變更所有記錄的起付日期。

  1. 變更原有的起付日期
    將 [起付日期] 變更為新指定的日期,無 [起付日期] 的記錄則不會被變更。
  2. 將起付日期建立在所有權人的記錄
    強制將起付日期建立在所有權人的記錄。
  3. 將起付日期建立在承租人的記錄
    強制將起付日期建立在有承租人的記錄。

標示仲介代理人:
統一標示指定範圍內的仲介代理人,仲介代理人如果替所有權人繳款則在執行 [標示仲介代理人] 時可以勾選 [委託仲介代理人繳款]。勾選 [委繳] 的記錄在 [社區管理費收費記錄] 會顯示 [代繳款人]。
社區內如果有代理人替多位所有權人繳款則可以採用 [代理繳款作業辦法],代繳款人繳款時在 [社區管理費收費記錄] 執行 [代理繳款作業] 既可一次建立所有收費傳票,節省作業時間。欲採用 [代理繳款作業辦法] 必須將社區基本資料的 [委託代理人繳款] 之內容設為 1。

設定資料生效日:
有設定資料生效日的記錄其資料異動在 [資料生效日] 前不會影響 [關連性檔案]。[資料生效日] 後使用者執行 [檢查資料] 後資料表的異動會反應到 [關連性檔案] 。

檢查資料:
變更資料後一定要檢查資料,系統若發現錯誤會停在第一筆錯誤的記錄並作錯誤提示。

更新關連檔案:
強制性地將未設定 [資料生效日] 或已達 [資料生效日] 的資料反應到 [關連性檔案]。

列印報表:
社區管理費統計表:
列印每個月應收的建物管理費明細,並依樓層作小計,報表末端再供應合計金額。

社區管理費清單:
列印每個月應收的建物管理費明細,主要供收費人員參考。

社區住戶產權承租清單:
列印所有權人及承租人的住址電話等連絡資料,主要供警衛及收費人員參考,該報表清楚地指出每一個該有的地址及電話欄位,必要時可要求相關人員補充並回饋最新資料。
由於社區產權所有權人未必住在社區內,承租人的居家亦未必有人留守,此表讓相關人員知道如何保持完整的社區連絡資料,有完整的社區居家資料才能有效地管理社區,有效地催繳社區管理費用。

社區建物使用狀況:
依建物使用狀況列印所有權人的住址電話等連絡資料,主要供警衛及收費人員參考。

列印歷史資料:
社區產權管理費:
列印整個社區歷年來產權承租資料及建物管理費的付費資料。

門牌產權管理費:
列印單一門牌歷年來之產權承租資料及建物管理費的付費資料。